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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陳先生被押入天牢,千方百計想盡辦法欲保外就醫,目的想免受獄牢之苦,因此絕食抗議,聲稱被迫害、被冤枉。

陳太令自身體重只有六十多磅,需協助調查,但基於健康理由,免被受押。

陳小姐聲稱診所有病人,暫不能到警察局協助調查。

陳兒子及陳媳婦亦需收押。

看到此新聞,不禁付人婉惜、痛恨,錯了已經很差、很差,但仍然可以不要面子地高呼冤枉,仍然想盡辦法想不用坐牢,不接受應有的懲罰,難道這樣就苟且偷生一世嗎?

大家都以為「輕鬆」過了SQS,甚至乎覺得原來並不是什麼一回事,令人感慨、又氣餒。我們做少了很多、沒有統一的做法、沒有做到的很多、需要改善的還有很多,大家有沒有反省?而是當天做了一場戲之後,大家又可以故態復萌?

又或是大家認為可以繼續苟且偷生?

皇上寫於2008年11月15日yahoo 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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